江苏正德医药有限公司药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正德医药有限公司药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5-16

招标详情

江苏正德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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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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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药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5-05-16 16:18
项目编号:XZP202****点击查看600329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药房设备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药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60万元
范围 ****点击查看药房设备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对投标主体的相关规定;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提供: ①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1份;②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1份。或提供2023年度完整财务报告或2024年度完整财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企业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生产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二)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能够遵守国家的采购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5-16 09:00 至 2025-05-22 17:00
获取方式 按公告要求,****点击查看公司获取(**市**区王陵路开发大厦502)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5-27 15:30
递交方式 按照公告要求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05-27 15:30
开标地点 **市**区王陵路开发大厦5楼会议室
其他
****点击查看对****点击查看药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点击查看
2.地址:**市**区
3.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点击查看
2.地址:**市**区王陵路开发大厦502 邮编:221000
3.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0516-****点击查看1808
(三)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四)项目内容
1.名称:****点击查看药房设备采购项目;
2.数量: 1批;
3. 质保期:3年
4. 交货期:根据工期要求,中标人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将本项目设备全部安装安装完成。
5.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采购标的物的工作内容为药房药柜的材料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采购清单。
6.项目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二个采包:
采包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10万元;
采包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
注:符合条件的同一个投标供应商可参与2个采包的投标,可同时中标。
(五)项目预算金额:160万元;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对投标主体的相关规定;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提供: ①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1份;②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1份。或提供2023年度完整财务报告或2024年度完整财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企业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生产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二)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能够遵守国家的采购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市**区王陵路开发大厦502;
3.方式:现场报名,并严格按照以下要求递交报名材料:
3.1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
3.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加盖公章)。
(八)投标有关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时间15:30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7日**时间15:30
开标地点:**市**区王陵路开发大厦5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梁艳
(九)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一)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二)询问和质疑
1. 根据****点击查看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点击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点击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
联系部门:****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1808
地址:**市**区王陵路开发大厦502
监督部门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89****点击查看479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王陵路开发大厦502
联系人:孙旭东
电话:0516-****点击查看1808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163.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下载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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