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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物资》采购;
第01包:门诊票据
序号 | 名称 | 控制单价(元) | 单位 | 年预估使用量 | 合计 |
1 | 门诊二联票据 | 380 | 箱 | 200 | 76000元 |
2 | 门诊报销票据 | 0.11 | 份 | 20万 | 22000元 |
总金额:98000元 |
第02包:静配中心物资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1 | 不锈钢三层转运车 订做900*450*1000 (每层护栏3根,全不锈钢304材质加厚板) | 辆 | 10 | 1350 |
2 | 不锈钢七层药框转运车 订做1000*400*1650 (每层都加护栏,全不锈钢304材质加厚板) | 辆 | 2 | 1850 |
3 | 不锈钢五层排药车 订做900*650*1620 (带三面全封护栏,全不锈钢304材质加厚板) | 辆 | 8 | 1800 |
4 | 药品架单面 订做1000*530*2000 | 台 | 1 | 1300 |
5 | 药品架双面每次加隔断 订做1950*1010*2000 | 组 | 2 | 3400 |
总金额:39700元 |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参选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选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定为中选人:
①****点击查看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参选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点击查看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⑤****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⑥参选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在****点击查看认定有不良记录的失信参选人和个人(含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相关联的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单位参选。
3.参选人不得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参选的情形。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二)专用资格条件
1.参选人须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保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注: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点击查看小组负责执行,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参选资格将被否决;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三、获取比选文件暨(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点击查看公司)介绍信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参选人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点击查看公司)要有完善的实施方案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可提供承诺函);
4.资金保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信用中国查询);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查询);
7.参选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8.须提供有效期内印刷经营许可证(第01包须提供);
9.参选人认为可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获取文件暨时间和地点(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1.获取(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
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00。
2.获取(报名)地点:
****点击查看(南区)5号楼5****点击查看办公室(**省**县教育路与建设路交叉口)。
3.获取文件方式:
参选人经采购人现场初审报名材料合格后,须持通知单到财务科缴纳现金保证金¥2000元/包(大写:贰仟圆整),参选人须持经财务科签字盖章后的通知单,****点击查看办公室获取电子版院内比选文件,****点击查看招标办邮箱发送并现场确认。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6日(周五上午)8:00--12:00(**时间);
****点击查看(南区)5号楼5****点击查看办公室。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6日(周五下午)15点00分(**时间);
****点击查看(南区)5号楼2楼报告厅东侧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发布媒介
****点击查看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om/);
****点击查看微信公众号。
(二)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六、联系方式
名 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牛 工;
联系电话:0558-****点击查看699;
邮 箱:****点击查看@126.com;
地 址:**省**市**县教育路与建设路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