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点击查看.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2、竞租人在竞租本次招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招租方(指****点击查看,下同)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招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投运的共享充电宝设备品牌仅限怪兽充电、街电、搜电、小电及美团充电宝,且共享充电宝租借收费标准不得超过3元/半小时。 5、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提供共享充电宝设备品牌方的管理员账户后台,能够通过电脑后台实时查看订单数量、实际销售额(客户的实际借宝及买宝消费金额),同时所有数据须明确到柜机独立设备编码。 6、意向承租方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注册时间一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共享充电宝设备品牌注册商标或取得品牌注册商标持有人授权,加盟品牌或授权代理资质的取得必****点击查看服务区所在区域直接管理方授权(提供商标注册证及授权书)。 ③投入使用的共享充电宝及共享充电设备须获得CC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同时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及性能指标、参数的产品规格书和使用说明书。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同一个充电宝品牌近三年(报名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至少在5个大型经营场所内(如交通枢纽、商业综合体、医院等)有投放设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⑤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和完善售后服务体系,需具有稳定的运营管理团队,运营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需提供这些人员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优良信誉,****点击查看商行****点击查看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意向承租****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或各级信用平台、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与招租方不存在可能影响招租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9、在竞价结束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承租方须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成交价在实际销售额提成25%-50%之间,承租押金10万元;成交价在实际销售额提成51%-75%之间,承租押金20万元;成交价在实际销售额提成76%-99%之间,承租押金30万元。)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承租押金按时足额至招租方指定账户,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0个工作日的,招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出现上述情形,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0、招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承租方需完全接受《租赁经营合同》及合同附件的全部条款(详见附件)。承租方自应当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之日起逾期15天未与招租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的,视同承租方给放弃标的承租,若出现该情形,承租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联交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1、租金在每月的****点击查看服务区商业管理与商户共同核对上月1日至31日的实际销售额(客户的实际借宝及买宝消费金额)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12、承租押金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与招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招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由招租方无息退还。 13、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固定金额人民币 7200元整。 14、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交付,若测量面积有出入,成交价与服务费均不做调整。 二、标的资产经营要求: 1、Ⅰ****点击查看服务区12口共享充电宝设备投放台数不低于6台,Ⅱ****点击查看服务区12口共享充电宝设备投放台数不低于4台,Ⅲ类和Ⅳ****点击查看服务区12口共享充电宝设备投放台数不低于2台,****点击查看餐厅、便利店周边,公共休息场所、走廊过道等公共场区客流集中区****点击查看服务区具体情况而定)。 2、承租方须确保投运的每一台共享****点击查看服务区管理员当场验收)。 3、租赁期间,招租方有权调整共享充电宝项目租赁场地位置及台数,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 4、合同期内承租方须有偿使用招租方指定的统一收银软件与收银稽查软件,经招租方同意,特殊情况可使用自有收银系统,但须无偿向招租方提供经营数据接口,按招租方要求传输经营数据。接受合同中关于“统一收银要求”的全部条款。 5、承租方应对招租方上级部门组织的“****点击查看服务区管理暗访考核”做出响应,同时还应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点击查看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点击查看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记分细则》等行业管理标准,落实大型检查、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明查暗访考核、“国检”、“服务区文明创建”等活动相关工作,并确保全部符合标准,保证考核达标。经营期间,若上级相关部门暗访标准出台有新的文件,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四、其他费用标准: 1、宿舍管理费:宿舍管理费每间500元/间/月。 2、宿舍水电费:员工宿舍安装独立水表、电表,承租方自行承担员工宿舍水电费用,****点击查看服务区支付水电费。水、电单价按当地水电部门颁布的单价加上3%的损耗做为综合单价,****点击查看服务区水、电费统计清单为准。为保证正常运营,承租方同意向出租方预付2个月(根据需要出租方可以要求增加)水电费的水电周转金(具体计算方式及金额由出租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相应收据。 3、员工伙食费:****点击查看服务区员工饭堂就餐的,****点击查看服务区工作人员相同条件的伙食,伙食费用标准为25元/人/天。该用餐费用由招租方收取并开具收据,不开具发票。合同期内招租方因市场原因调整伙食费标准,以招租方下发的正式调价文件为准。 4、仓储租赁费:如需另行租用仓储设施按30元/平方米/月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