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荣财采〔2024〕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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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11-17
成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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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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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局业务技术用房办公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市莱****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区燕窝镇民营街106、108、110号

被投诉人1:****点击查看

住所地:****点击查看街道荣州大道二段356号

被投诉人2:****点击查看中心

地址:**省**市****点击查看旭阳镇蓝帝大道264号荣****点击查看环境局四楼

相关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大道12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点击查看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执行已废止的国家标准。

投诉事项2:未合理设置提供检测报告的相关要求。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9月3日,****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2024年9月10日,****点击查看中心组织本项目评审。2024年9月11日,****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点击查看为成交供应商。2024年10月3日,****点击查看局与****点击查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截至2024年10月14日,****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已履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予以驳回。投诉事项1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已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