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法治文化公园项目比选公告

尼玛县法治文化公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于 2025-05-22

招标详情

尼玛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人10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0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412条

立即监控

**县法治文化公园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点击查看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点击查看**商务局以尼发经商(2025)1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政府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规模:**县法治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县城,规划用地面积5636.57m2(约8.45亩),包含四个功能区域:普法长廊、4个法治宣传场景,****点击查看停车场。建设内容为:石材铺装4425.57m2、沥青道路534.54m2、绿化带615.1m2、绿化带围栏100.1米、无障碍栏杆139.7米、广场升旗台28.6m2、广场主体雕塑1座、特色景观置石1座、普法廊架50.4m2、法治宣传logo3个、普法柱6个、太阳能灯9套,成品告示牌12个,成品坐凳19个,果皮垃圾桶6对。

2.2建设地点:**市**县境内;

2.3计划工期:5个月;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5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文化公园类)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7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点击查看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需是本单位人员,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证书等;

(4)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财务报告或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或报表);

(5)近三年(2022年至今)承建的类似业绩(文化公园类),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业绩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之日起提供业绩;

(6)以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广场2号楼3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8****点击查看8791

****点击查看

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