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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图书馆实木类家具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更正公告第1号 |
【信息时间:2024-10-29】 |
受****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以公开招标方式,对****点击查看图书馆实****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图书馆实木类家具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4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阅览桌(实木照明)”需求条款中“阅览桌设置对面隔离护栏”变更为“阅览桌设置亚克力板对面隔离护栏,长宽具体尺寸根据阅览桌设计,厚度≥6mm”。 (二)样品要求中小样“1000×350×0.6mm透明亚克力板1块” 变更为“1000×350mm,厚度不小于6mm透明亚克力板1块”。 (三)本项****点击查看学校LOGO。 三、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范志刚、鲁志强、杨光 (二)联系电话:022-****点击查看8217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二)采购人地址:**市**区**湖路1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阎冰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点击查看6158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点击查看(传真号:022-****点击查看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点击查看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29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点击查看图书馆实木类家具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点击查看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点击查看8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