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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采复[2025]21号
质疑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委托代理人:黄雅琴 联系方式:187****点击查看0797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大道16号金域中央16号楼三十九层3906号
你公司2025年7月17日****点击查看养护院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点击查看)的质疑函收悉,质疑事项涉及到技术参数问题,我中心当日将质疑函转交采购人,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2(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1、2答复:经采购人核实,质疑事项属实,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采购人已对技术参数作出修改,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详见网上“****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养护院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点击查看)更正公告”)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点击查看财政局投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复。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集中采购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7月22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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