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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中心3.0版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08日 09:44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魏建忠,陈峰,黄志华 | ||
总成交金额 | ¥144.3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建钦、郭子璇、黄辉登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点击查看3252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津门路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点击查看01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广达路68号 ****点击查看广场 **27层271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点击查看3252 | ||
附件1 |
采购包1:
****点击查看 | **县**海坛东路****点击查看花园3幢805室 | 1,443,000.00元 | 99.57 |
采购包1****点击查看中心3.0版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工程类(****点击查看)
1-1 | 房屋修缮 | ****点击查看中心3.0版本提质增效 | ****点击查看中心内取保候审区、办公区、侦查办公室和简易法庭等区域的使用功能进行修缮及提升改造,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工程量清单没说明的,以施工图纸为准。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下达开工令起30日历日内施工完毕,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 项目 | 张晓宁 | 注册编号:闽23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8663、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 1,443,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黄志华 |
评审专家: | 魏建忠 、 陈峰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向成交人收取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 1.0%;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7%;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②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点击查看,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广场支行,账号:432****点击查看37236。④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提交2套的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以及最后报价及对应的详细分项报价清单原件(如有)。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点击查看中心3.0版提质增效建设项目:1.310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津门路11号
联系方式:0591-****点击查看011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广达路68号 ****点击查看广场 **27层2713室
联系方式:0591-****点击查看325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建钦、郭子璇、黄辉登
电话:0591-****点击查看3252
****点击查看
2025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