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回民中学新校区购置课桌凳项目(三次)结果公告

商丘市回民中学新校区购置课桌凳项目(三次)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8-14
亳州****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1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9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就“****点击查看中学新校区购置课桌凳项目(三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学新校区购置课桌凳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点击查看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交易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编号:商财采磋-2024-40

三、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2025年7月3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25年8月13日上午9:00

磋商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王舜(组长)、张正常、刘建勇(采购人代表)

五、未通过及原因:

资格审查情况: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分别对供应商进行了资格性审查,其中**接****点击查看公司因未按要求在主体库上传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导致磋商无效,****点击查看公司因未按要求在主体库上传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导致磋商无效,剩余所有供应商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

在二次报价阶段,****点击查看**公司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导致磋商无效。

六、供应商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点击查看;主观因素评分(明标):9.67分;客观因素评分:37分;投标报价算分:50分;最终得分:96.67分

2、投标单位:****点击查看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10.67分;客观因素评分:37分;投标报价算分:48.15分;最终得分:95.82分

3、投标单位:****点击查看**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9分;客观因素评分:37分;投标报价算分:43.58分;最终得分:89.58分

4、投标单位:****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10分;客观因素评分:33分;投标报价算分:46.43分;最终得分:89.43分

5、投标单位:****点击查看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10.33分;客观因素评分:27分;投标报价算分:49.68分;最终得分:87.01分

6、投标单位:****点击查看**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10.33分;客观因素评分:37分;投标报价算分:39.39分;最终得分:86.72分

7、投标单位:****点击查看**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10分;客观因素评分:34分;投标报价算分:41.94分;最终得分:85.94分

8、投标单位:****点击查看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10.67分;客观因素评分:25分;投标报价算分:48.37分;最终得分:84.04分

9、投标单位:**一****点击查看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9.33分;客观因素评分:27分;投标报价算分:46.15分;最终得分:82.48分

10、投标单位:****点击查看**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7.67分;客观因素评分:33分;投标报价算分:40.77分;最终得分:81.44分

11、投标单位:****点击查看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8.33分;客观因素评分:21分;投标报价算分:47.27分;最终得分:76.6分

12、投标单位:****点击查看**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10分;客观因素评分:31分;投标报价算分:32.84分;最终得分:73.84分

七、磋商结果:

成交供应商:****点击查看

成交价:655200元

大写:陆拾伍万伍仟贰佰元整

成交供应商注册地址:**省**市****点击查看****点击查看A27栋135#-137#铺

主要成交标的:详见附件 免费质保期:5年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园区**路241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0357

2、集中采购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交易中心6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点击查看692

3、监督单位名称:****点击查看财政局

地址:**省****点击查看示范区中州南路36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0-****点击查看567

八、质疑和投诉渠道: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质疑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点击查看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1)
商政采[2024]524号.zip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