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座椅采购答疑及变更公告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座椅采购答疑及变更公告

发布于 2025-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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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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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家具类项目招标2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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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座椅采购答疑及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座椅采购(招标编号:****点击查看)答疑及变更如下:

一、答疑公告

1、问:技术规格书其中的2.16 4工位座椅 座椅技术规格书只有座椅的技术参数描述,没有涉及到茶几。而图纸显示四个座椅中间配有一个茶几,请问是否包含中间的茶几

答:包含中间的茶几,茶几材质等详见图纸,采用的人造石、多层板技术要求参照座椅技术规格书中人造石、多层板要求。

2、问:招标文件P5资格要求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点击查看制造厂商。如所投品牌是国外品牌,则国外制造商授权国内唯一单位投标的,视为制造商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自有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原材料(PU原料)采购合同或购买发票扫描件。

招标文件所指(PU原料)即聚氨酯发泡,其核心生产成分包括异氰酸酯与聚醚多元醇,我司提供异氰酸酯或聚醚多元醇的采购合同或购买发票扫描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答: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问: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2.4 座板和背板--(1)结构设计中,技术描述为“椅座和椅靠背之间有小缝隙,方便液体的顺利流走背板及座板采用一体式座背板设计”

疑问:请明确该描述是否为椅座、椅背为一体式,考虑到常规座椅,椅背及椅座均为单独个体,拼接灵活,便于清洁、维修及更换建议删除“背板及座板采用一体式座背板设计”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交通类公共建筑座椅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须包含PU材质的座板及靠背)。…… ”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2.2.2(2)投标人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交通类公共建筑座椅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须包含座板与靠背为PU材质、且总价不低于300万元的座椅)。每提供一份得3分,满分6分。”

问:根据近五年机场项目开标记录,目前完全满足该项业绩要求的投标人很少,且部分投标人在其他项目上存在**关系;由于业绩时间和金额限制相对严格,部分潜在投标人的机场座椅业绩未能充分体现。为扩大竞争范围、吸引更多优质供应商参与,以使本次招标更具竞争性和参与度,建议参考近期其他机场(如**机场、**机场、**新机场等)同类产品招标的相关要求,将此要求调整为:

1.“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交通类公共建筑座椅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须包含PU材质的座板及靠背)。……”

2.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2.2.2(2)投标人业绩“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交通类公共建筑座椅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须包含座板与靠背为PU材质、且总价不低于300万元的座椅)。每提供一份得3分,满分6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问: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上述澄清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问:本项目投标准备期恰逢中秋节和国庆假两个法定节假日,****点击查看办公厅 于 2024年11月12日 发布的“****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后附通知全文。

****点击查看办公厅发布的放假安排,建议开标时间顺延两周为宜。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点击查看制造厂商。如所投品牌是国外品牌,则国外制造商授权国内唯一单位投标的,视为制造商投标。 注:投标人须提供自有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原材料(PU原料)采购合同或购买发票扫描件。” 问:如果投标人是国外制造商授权国内唯一单位投标的情况,以上所要求的支持文件:“自有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原材料(PU原料)采购合同或购买发票扫描件”,是否仅提供国外制造商的相关证明即可

答:如投标人为国外制造商授权国内唯一单位投标的情况,应提供国外制造商自有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并提供国外制造商购买原材料(PU原料)采购合同或相关购买凭证扫描件(须提供中文翻译版本)。

7、问:本项目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提供材料样品,请问本次投标是否需要提供样品

答:本项目投标时无须提供材料样品。

二、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文件 七、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 (二)履约评价中的履约评价表 现变更为:

履约评价表

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的业主单位,现就该项目中PU座椅****点击查看制造厂商(制造厂商名称),在项目履约期间(含座椅材质质量、沟通协调能力等环节)的综合表现,作出如下评价:

总体履约评价等级:□优秀 □良好 □一般(在对应□内打√)

填表单位(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_月_日

注:1.填表单位须为项目业主法人单位,或经授权承担项目建设管****点击查看指挥部等项目法人机构;

2.评价结果需客观反映履约实际情况,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3.已在本次答疑及变更公告发布之前盖章的,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高刘街道新桥大道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51-****点击查看795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路665号汇峰大厦2418室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6570-608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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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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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家具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家具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广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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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椅凳类, 中标 123次, 占比 86.01%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61次, 占比 42.66%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2 次, 中标金额 7411.56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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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其他家具, 中标 12 次, 占比 8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5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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