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资产整体转让,不分拆。 2、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 3、公告图片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受让方参与报名,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交易,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报名受 让。 4、成交后,交易机构仅向受让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转让标的成交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成交价款对应发票。 5、交易机构及转让方不对标的物质量、数量、真假等进行甄别及保证。公告披露的所有标的物图文信息仅作参考,不做为成交后交 付依据,标的物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