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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希里沟镇农林路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标段一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05月30日
一、公告内容:
变更前:基于本项目特征,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10%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详细证明材料及承诺函,如未提供或****点击查看委员会最终认定不成立,按无效投标处理。承诺函内容须包含:1、如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关于费用增加的条件及不得因中标价原因放弃中标权2、如中标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3、承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如出现任何问题,需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承诺函内容不仅限以上内容,投标人可自行补充添加,但不得缺少以上内容,本承诺函须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环境保护分别出具项目实施过程中自主承担全面责任的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按无效 投标处理5、为了详细了解项目的施工具体要求,招标人要求各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25年05月26日-2025年05月30日;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工0977-****点击查看310;踏勘确认:各投标单位请将现场踏勘记录表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注:投标人项目经理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现场踏勘人员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变更后:1、评标委员会评审产生的中标候选人中,有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的10%以上的,****点击查看委员会做出说明,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点击查看委员会对其所做说明未采信的,亦做否决投标处理。****点击查看委员会对其所做说明采信且中标,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不满10%的,履约担保按照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提交:中标金额 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上的,履约担保按照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合同金额后的差额提交。除****点击查看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从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2、为了更详细的了解项目的建设地点及施工周边环境,与招标人衔接次项目的施工具体要求,招标人要求各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25年25月-2025年05月30日;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977-****点击查看310;踏勘确认:各投标单位请将现场踏勘记录表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注:投标人项目经理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现场踏勘人员须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查看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
地 址:海西州**县行政办公楼三楼 | 地 址:**省**市城**共字桥旁西 矿.****点击查看中心 13 楼 1131 室 |
联系人:徐先生 | 联系人:郑女士 |
电 话:0977-****点击查看310 | 电 话:0971-****点击查看599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点击查看
2025年05月30日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