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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审图、造价咨询、房地产、物业管理、供水、****点击查看公司等有关单位:
****点击查看建设部主办的2025中国—东盟建设部长圆桌会议将于2025年9月15日在**市举办。其中,9月15—21****点击查看会展中心配套举办2025中国—东盟建筑科技展,****点击查看建设部****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建设厅****点击查看政府共同主办。为进一步发挥展览引领示范作用,现就组织学习观摩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与地点
(一)展览时间:2025年9月15日—21日。
(二)展览地点:**市**区**路10****点击查看中心7号馆及室外场地。
二、组织学习观摩
(一)时间安排
9月15—21日(9月15日上午、9月19日上午除外)。
(二)参展对象
****点击查看公司、房地产开发销售、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物业管理、勘察设计审图、消防审验、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建材销售、燃气、供水排水、园林环卫等与住房城乡建设****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自愿为****点击查看会展中心7号馆学习观摩。
(三)交通安排
请各单位自行组织前往**市学习观摩。
9月15—18日上午8时至晚上20时,主办方在**站、**北站、**西站安排****点击查看会展中心,供学习观摩人员免费乘坐;选择在9月19—21日学习观摩的,请自行前往。
(四)激励政策
为激发企业干部职工学习观摩的积极性,根据《**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桂建人〔2016〕31号)精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注册人员凡学习观摩一次可抵继续教育8学时、最多16学时。
三、学习观摩报名
请各公司及单位于9月2日前联系我局技术科报名,以便统筹做好准备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选择在9月15—18日(9月15日上午除外)各时间段学习观摩的,无需提前登记注册或办理参展证件,只需携带个人身份证、通过安检即可入场学习观摩。
(二)选择在9月19—21日(9月19日上午除外)各时间段学习观摩的,需按照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的要求提**行登记注册,具体可留意其官方通知。
(三)2025中国—东盟建筑科技展学习观摩时长约2个小时。
(四)观摩人员到**市学习观摩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为最大限度减轻负担,提倡当天观摩、当天往返。确需住宿的,主办****点击查看会展中心****点击查看酒店名单及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我局技术科联系。联系人:陈灏,联系电话0779-****点击查看739、186****点击查看1663,工作邮箱:bhszjj_jsk@beihai.****点击查看.cn。
此函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