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光财书〔202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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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14
本双****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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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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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校区报告厅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润****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点击查看**科技园社区科智西路5号科苑西25栋1段421

被投诉人:京采(深****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点击查看**社区清林路524号天安数码创新园1号厂房A504-1

相关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市宝****点击查看社区**三路2号B幢303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润****点击查看公司(下称“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京采(深****点击查看公司(下称“****点击查看公司”)关于“****点击查看中心校区报告厅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下称“本项目”****点击查看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一:本双公司不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投诉事项二:本双公司在本项目中向采购人非法提供违反强制性认证产品。

投诉事项三:****点击查看公司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指定未获得CCC****点击查看公司为中标人。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点击查看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收案地址:**市**区**街道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点击查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2751),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