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牟平区水道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024年牟平区水道镇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及改造提升)施工—机电及管道管网工程

2024年牟平区水道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024年牟平区水道镇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及改造提升)施工—机电及管道管网工程

发布于 2024-10-21
烟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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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区水道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024年**区水道镇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改造提升)施工—机电及管道管网工程
2024年**区水道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024年**区水道镇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改造提升)施工—机电及管道管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2024年**区水道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工程地址: **市**区
建设规模: 合同预估金额801.76871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张文政 联系电话: 0535-****点击查看002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张文政 联系电话: 0535-****点击查看002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联系人: 黄广泉 联系电话: 0535-****点击查看626
开标时间: 2024/10/18 9:30:00
开标地点: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点击查看 30.5000 32.6000 31.4000 33.1000 34.7000 32.4600 60.0000 3.4000 95.8600
**市**区兴利****点击查看公司 31.5000 31.9000 31.4000 32.8000 32.6000 32.0400 60.0000 3.6000 95.6400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30.1000 32.0000 30.7000 32.3000 33.4000 31.7000 59.9900 3.6000 95.2900
莱****点击查看公司 30.5000 31.5000 30.4000 32.3000 33.7000 31.6800 59.9900 1.4400 93.1100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1 ****点击查看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点击查看129.63(元) 合格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日历天
2 **市**区兴利****点击查看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点击查看696(元) 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二标段)机电及管道管网工程要求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
3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点击查看055(元) 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二标段)机电及管道管网工程要求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点击查看

**市**区兴利****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点击查看

**市**区兴利****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点击查看

**市**区兴利****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莱****点击查看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原雪梅 ****点击查看569.39(元) 59.99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1日09时14分 - 2024年10月24日09时30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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