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标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详见附件评估报告,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知晓认可评估报告所列标的情况;
3.标的朝向:标的房产的朝向是【 南北 】。
4.标的所在楼层:标的所处楼层为【 1 】层,标的总楼层为【 27 】层。
5.标的他项权利及其他权利限制:依据【晋聚信评报字[2026]第45号】评估报告显示:估价对象目前无抵押 、无租赁、已查封。
6.标的欠缴费用情况:依据【晋聚信评报字[2026]第45号】 评估报告显示:依据公园壹号物业提供的《****点击查看法院查询函》,评估对象存在欠缴的费用,截止2026年12月31日评估对象**市**区公园壹号三期(段店乡东王村108国道东侧)10号楼1单元104号共欠缴费用17648元,考虑本次评估基准日,估算截止到2026年5月8日欠缴各项费用合计为16259元;本次评估在考虑变现率后对以上欠缴费用进行扣减;除此之外,可能存在统计不完全的其他欠款及税费,最终应缴纳的一切欠款及税费,以物业及相关部门结算为准,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7.依据【晋聚信评报字[2026]第45号】评估报告显示:评估对象室内客厅、餐厅为地砖地面,墙面乳胶漆,石膏板吊顶,入户鞋柜及吧台柜各一组;卧室及储藏室地砖地面,墙面乳胶漆,石膏角线吊顶;厨房为地砖地面,墙面贴墙砖,石膏板顶,橱柜一组;卫生间为地砖地面,墙面贴墙砖,集成吊顶,淋浴、马桶、面盆柜等设施齐全。评估结果包括室内已形成水、电、暖、燃气等配套设施。
依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可知:评估对象位于**市**区公园壹号三期(段店乡东王村108国道东侧)10号楼1单元104号,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书》(晋(2021)**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258号)显示权利人为**万众****点击查看公司,建筑面积115.45平米,总层数27层,所在层数1层。本次按照现状状态下对房地产清算价值进行评估;本评估结果未包含后续交易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产权情况表》显示,估价对象位于**市**区公园壹号三期(段店乡东王村108国道东侧)10号楼1单元104号,实际现场勘查时发现估价对象位于公园壹号小区(二期)10号楼1单元104室,本报告描述时以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产权情况表》为准。
8.公告中对标的房产租赁****点击查看公司在评估价值时点根据所得资料而披露的租赁情况,可能存在与实际不相符的情形,特别是关于租赁关系是否发生多次转租等其他情况的,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房产租赁实际现状,租赁实际情况以意向受让方自行勘察的为准,一旦参与竞拍,成交后,最终受让方不得因房产租赁实际现状与公告不一致而提出退房赔偿等要求。
9.现场看房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在公示期内网上提交“我要报名”申请。**省产权交易市场在收到意向受让方的报名信息后统一组织现场集中看房,看房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因特殊原因,则不组织现场看房,由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房产情况。
10.**省产权交易市场对房产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对房产标的做任何担保和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