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90 天
2、实施地点:**市市辖区**区
(二)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须按人民币报项目的总价,其价格构成包括完成本项目开发及相关服务费用、人工费、差旅费、住宿交通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利润以及各种应缴税费等履行完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三)付款方式:
(一)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 50%。
(二)中****点击查看开发部署,系统上线连续试运行10日且运行稳定后,提交初验申请,采购人按项目要求开展初验,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三)初验整改完成、系统稳定运行满10日后,中标人提交终验申请,采购人完成终验,终验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10%。
(四)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足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4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