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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风景区-户外家具、集装箱、张拉膜、导视标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广场门面房4号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点击查看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2.9分
四、评审专家名单:翟利民、沈旭东、杨宗玉(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00万元以下部分(包括100万元)按2.18%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包括500万元)按1.66%收取]的65%计费。
2.金额:28164.63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镇青弋**路和建园路交叉口、**开发区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7225、180****点击查看667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公司(地址:****点击查看镇青弋**路和建园路交叉口)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镇青弋**路和建园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7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开发区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6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耿工
电话:139****点击查看7225、180****点击查看6672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