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座椅采购答疑公告2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座椅采购答疑公告2

发布于 2025-09-30

招标详情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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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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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9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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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家具类项目招标2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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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座椅采购答疑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座椅采购(招标编号:****点击查看)答疑如下:

1、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交通类公共建筑PU座椅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须包含PU材质的座板及靠背)。每提供一份得3分,满分6分。”此条款业绩要求存在不合理性,评审因素应考虑市场环境,指标科学合理。 建议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交通类公共建筑PU座椅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须包含PU材质的座板及靠背)。每提供一份得3分,满分6分。” 据2021年1月13日开标的“**天府国际机场航站楼旅客服务设施采购项目(座椅)”采购项目,该项目招标控制价01标段为2251万元;02标段为1749万元。但业绩评审仅为单个合同≥300万元,即可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数字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有“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这一项无法手动填写,系统提示必需在“智慧信息库”中新增代理主体,并上传授权委托书。但我司作为设备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无代理主体及相关授权委托书,该如何填写此项内容

答:制造商投标无需新增代理主体,如有疑问可致电电子交易系统:0551-****点击查看3900,0551-****点击查看3899。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高刘街道新桥大道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51-****点击查看795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路665号汇峰大厦2418室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6570-608

2025年9月30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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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家具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家具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广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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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椅凳类, 中标 123次, 占比 86.01%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61次, 占比 42.66%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2 次, 中标金额 7411.56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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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其他家具, 中标 12 次, 占比 8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5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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