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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采函〔2024〕173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市**区五塘镇四****点击查看砖厂A区
法定代表人:刘语菲
本中心于2024年7月17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思源湖校区文馨公寓B2、B3、B4、B5、B6栋宿舍组合家具采购项目(****点击查看)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3项:采购文件分标1采购需求货物1“两连位床架(含床板)”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二、技术参数及规格”中“12、床厅护栏……”和货物2“单人位床架(含床板)”、货物3“定制单人位加长床架(含床板)”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二、技术参数及规格”中“7、床厅护栏……”的要求,参数中的规格尺寸要求属于异形定制产品要新开模制作,本项目时间不足,上述要求具有排他性;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2)小样展示分”中“6)注塑件小样”的内容仅注塑工艺得分,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可使用的PVC封边工艺未得分,该评审因素过于苛刻具有排他性;分标1采购需求“▲商务及其他要求表”的“样品(小样)要求”中两连位床架的“床厅护栏”要求提供一整套样品,“3.组合家具”的“学习桌面板”样品要求“长度700~800mm”,属于整张桌面样品,开模时间跟不上,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质疑人要求修改采购文件质疑事项有关的内容。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1、3不成立,质疑事项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财政厅投诉。****点击查看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点击查看
2024年7月24日
抄送:****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处,****点击查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