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实景三维漳州支撑环境建设(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实景三维漳州支撑环境建设(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于 2024-10-15

招标详情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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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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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70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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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实景三维**支撑环境建设(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执行《****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10-16,更正为:2024-10-21。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17 09:30:00,更正为:2024-10-22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10-17 09:30:00,更正为:2024-10-22 09:30:00。

1、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通知,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采用承诺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可不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谈判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中的“序号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序号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序号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序号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序号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序号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承诺,若发现未如实承诺、涉嫌提供虚假材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区新浦东路137号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6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水仙大街100号

联系方式:059****点击查看6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点击查看6183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
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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