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会师 丰碑永存--纪念长征胜利九十周年主题临时展览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胜利会师 丰碑永存--纪念长征胜利九十周年主题临时展览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6-08-24

招标详情

会宁县红军会宁会师旧址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人2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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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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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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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会师 丰碑永存--纪念长征胜利九十周年主题临时展览》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交易编号:****点击查看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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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项目类型 工程类
联系人 任馆长 联系电话 189****点击查看9427
招标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招标类别 最高限价
1 《胜利会师 丰碑永存--纪念长征胜利九十周年主题临时展览》001 001 施工 443487.20(元)
公告内容

《胜利会师 丰碑永存--纪念长征胜利九十周年主题临时展览》

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点击查看委员会令第16号)、及《****点击查看办公厅转发省公共**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等文件的规定,现对《胜利会师 丰碑永存--纪念长征胜利九十周年主题临时展览》,在**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胜利会师 丰碑永存--纪念长征胜利九十周年主题临时展览》

三、招标控制价:443487.20元

四、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五、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六、工程概况:

1.建设内容:入口地毯地垫6m2,定制成品独立展柜7组,轻质隔墙152m2,成品展板45m2,美术字27个。(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建设地点:**县

3.计划工期:7日历天(具体按合同签订日期)

4.质量标准:合格

七、招标范围:《胜利会师 丰碑永存—纪念长征胜利九十周年主题临时展览》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八、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授权委托书(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年限不足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上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审查截止时间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提供投标材料真实性承诺。

注:1.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须清晰可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且以PDF格式上传。

九、投标登记、资格审核及竞价时间:

投标登记时间:2026年8月24日17:00:00至2026年8月27日17:00:00;

资质审核时间:2026年8月24日17:00:00至2026年8月27日17:00:00;

竞价时间:2026年8月28日8:30:00至2026年8月28日16:00:00。

十、投标人竞价须知:

1.请意向投标人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市招标投标限额以下项目阳光自主交易系统进行投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多轮竞价,竞价快结束并出现次低价时系统自动延时竞价时间,延时周期为3分钟,各投标人(供应商)报价的必须在有效范围内。

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1)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件要求投标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2)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和减价幅度进行竞价的;

4.由于自主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报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供应商)重新进自主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络报价。

十一、纸质投标资料的提交:

投标人应当在中标(成交)公示期结束后,将全过程相关资料装订成册,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移交一正一副。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 项目管理机构;

(7) 资格审查资料;

(8) 其他材料。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任馆长

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9427


温馨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点击查看.251:8083/UserLogin.aspx)进行投标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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