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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沿海农业日出海湾西侧海堤下棚户安全隐患整治改造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25.3万元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1.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 项目名称:沿海农业日出海湾西侧海堤下棚户安全隐患整治改造项目
3. 项目地点:**市**区沿海农业日出海湾西侧
4. 项目规模:沿海农业日出海湾西侧海堤下有临时搭建的棚户约910 m2共9户,均为原住渔民,经检查棚内存在用电线路私拉乱接、厨房与卧室共用、存放易燃物品等问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急需对该棚户区进行安全隐患整治及棚户改造。
5. 招标范围:沿海农业日出海湾西侧海堤下棚户安全隐患整治改造项目,主要包括海堤下棚户安全隐患部位整平压实、道路场地铺设钢石、安设集装箱、安装进排水管、砌筑窨井、厨房灶台、住房外侧涂料出新等,具体详见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
6. 工期要求:4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7. 最高投标限价:25.304000万元。(超过此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1.1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1.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无。
1.3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2)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4日,每个工作日09:00至17: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将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三项加盖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实信息并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委托代理人邮箱。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为:****点击查看@qq.com。
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自行勘察现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应充分考虑招标的发包范围并充分了解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并充分考虑报价等因素,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须准备壹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壹份(U盘形式,须包括投标文件正本的所有内容,盖章版)。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9日14时00分;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14时30分;
(3)递交地点:江****点击查看集团720会议室(**市**区**港路与日**大道交叉路口西北);
(4)投标文件接收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5)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14时30分;
(6)开标地点:江****点击查看集团720会议室。
1. 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点击查看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编入投标文件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并加盖公章,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编入投标文件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评委评审费,以上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固定价格2500元计取;评委评审费据实结算。
8.本次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九、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招标人地址:**市**区人民南路9号
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孙锋
招标项目联系人电话:139****点击查看3699
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太**路389号13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泽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7213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