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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林业工作站办公设备和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光彩大市场第九区18栋5号
成交金额:6986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6986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北斗手持终端、北斗平板、照相机、会议桌、办公桌椅等 品牌:集思宝、华为、佳能、明慧、明慧等 规格型号:A8、mate、r50、明慧-9 、明慧-11等 数量:北斗手持终端2台、北斗平板2台、照相机1台、会议桌1套、办公桌椅6套等 单价:北斗手持终端9980/台、北斗平板7550/台、照相机9500/台、会议桌9200/套、办公桌椅1800/套等 |
四、评审专家名单:陈贵(组长)、张道淮、石怀茂(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叁仟元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通过****点击查看@163.com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政府大楼二楼
联系人:石怀茂
联系方式:0552-****点击查看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广场A1栋11层1114号
联系人:张家龙
电 话:188****点击查看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