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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花园村全村产业规划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县鸣凤镇**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5日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花园村全村产业规划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50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500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采购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点击查看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分公司盖章无效;****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点击查看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从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0日止(8:30 至12:00,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查看(**县鸣凤镇**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
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各潜在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在****点击查看(**县鸣凤镇**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其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同时注册登录**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会员服务平台(http://nyt.****点击查看.cn/nczcjy/hbcqjy/member/login.do)找到本项目报名成功。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15点00分(**时间)(注:14:30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2、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点击查看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9月15日15点00分(**时间)
2、地点:****点击查看政府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1、公告发布媒介:****点击查看政府网、**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
2、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点击查看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花园村
联系方式:183****点击查看7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县鸣凤镇**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
联系方式:0717-****点击查看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长娥
电 话:0717-****点击查看466
2025年9月4日
( 初审:程芳,复审:张鑫,终审: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