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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
收到质疑函日期:2025年4月2日
质疑项目的名称:****点击查看办公家具
质疑项目的编号: ****点击查看
二、质疑事项答复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1,多项产品利用抽检检测报告作为加分项,具有排斥限制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竞争,告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质疑答复内容:质疑成立,详见补充文件。
质疑事项 2: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4利用特定机构颁发的证书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质疑答复内容:质疑成立,详见补充文件。
质疑事项3: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6、7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较大自由裁量权。
质疑答复内容:质疑不成立。项目实施方案已细化项目整体实施规划方案、生产实施方案、品质管理管控过程、安装服务实施方案四方面内容。每项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按3分、2.4分、1.8分、0分进行量化。售后服务方案已细化到“三包”措施、售后服务措施、产品质量保证、回访等内容。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按5分、4分、3分、0分进行量化。为了评审标准描述更明确,整体实施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具体详见补充文件。
事实依据:****点击查看是一个特殊场所,民生工程,必需严格按照实施规划方案各个节点完成到位。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三、告知依法投诉的权利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贵单位对本答
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点击查看财政局投诉。
质疑答复人(公章):张昌环
答复日期:2025年4月3日
附件信息:
(2.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