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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办公家具及配套设施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康培同福石材城1座13号(**企臣****点击查看公司)0234号
中标(成交)价:人民币叁拾柒万玖仟玖佰捌拾柒元整(¥37998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点击查看办公家具及配套设施采购
五、评审专家名单:施乐、马锋、吴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金额为4559.8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经开区翡翠路188****点击查看广场A座1802室,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821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紫蓬镇工业聚集区紫三路与靠一路**紫蓬智能制造产业园4幢厂房101室
联 系 人:侯工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891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翡翠路188****点击查看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8737-8633,182****点击查看82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榕
电 话:0551-****点击查看8737-8633,182****点击查看8215
4.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合****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省**市**区**路468号**智汇工园一期工程D1栋三楼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7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