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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1 | 其他沙发类 | 折叠沙发 | / | / | 张 | 9 | 否 | 是 | 是 | 一、资格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注****点击查看省政府****点击查看办公室审核合格。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卖场进行报价,必须提供商品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供应商所投商品在大型电子售销平台在售同品牌、同规格、同型号商品连接,以供应商所投商品证明材料来判断报价是否高于市场价格、商品的参数是否符合采购需求。(大型电子售销平台包括:国美、京东、天猫、苏宁这些质量信誉良好的零售平台)评审阶段供应商所投商品证明材料价格低于报价或证明材料技术参数不符合该项目采购需求将按照无效证明材料处理,供应商将失去参标资格。(证明材料不接受“完全符合采购方需求”承诺书的形式,该形式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付款方式:供货完成后采购方验收合格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二、服务要求1、提供货物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产品应与其注册商标相吻合,且该注册商标具有合法性。2、提供货物质量参数要等同或高于参考品牌参数,货物应与其说明书所列明的质量、性能、规格等内容一致,如使用过程中达不到参数标准,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货,并包赔采购方损失。3、提供货物的包装上应盖公章或标签,须有明确标识,随货附货物清单,如收到货物与采购需求清单、货物清单不一致不予以验收合格。4、产品的包装在交付时应保持密封、完好,因装卸、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供应商应及时补发、更换。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予以更换。6、本次采购需要供应商10日内按我方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不接受快递形式送货,货物当面清点,当面验收交接。7、供应商报价包括货款、运费、装卸、配送费、安装、调试费,税金等,采购方不承担供应商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8、到货后供应商应在我方指定位置安装调试,并保证能够正常使用。9、验收合格后,质保1年。尺寸规格:总长2200mm(±100mm),总宽800mm(±20mm),总高850mm(±20mm),座面内径1900mm(±20mm),坐深600mm(±10mm),坐高420mm(±10mm),扶手宽120mm(±20mm),扶手高660mm(±20mm),抽床长1900mm(±20mm),抽床展开深1500mm(±20mm); 沙发框架:优质实木(如俄罗斯进口落叶松、新西兰松木、东北落叶松、白蜡木等),无虫蛀、开裂,框架承重≥200kg;抽床框架:采用金属钢架,钢架厚度≥1.5mm,焊接处无虚焊、毛刺,抽床承重≥150kg(静态承重测试无变形);面料:采用头层牛皮,柔软,耐用,透气性好;填充物:坐垫填充物**度海绵具有良好的回弹性,海绵密度≥45D,回弹率≥70%环保要求:甲醛释放量≤0.124mg/m3(符合GB18587-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重金属(铅、镉等)含量符合GB18583-2008标准;参考图片链接: https://pan.**.com/s/12vxkKPlkIJ38cEHxpGN7Tgpwd=iya5 提取码:iya5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