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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展示提升项目----标本库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己****点击查看管理局以关于**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展示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4]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库房设施设备采购,在库房区域(包括精品文物库房、整理文物库房(临时周转库)、临时库房、装卸清点区域和文物冲洗区域,总面积约为963.82㎡)购置文物储藏柜架及相关辅助设施;(2)档案室区域购置档案柜及相关辅助设施;(3)文物修复室区域购置修复专业工具设备、展示储存设备以及工作案台等;(4)化学检测室及化学药品室区域购置专业检测设备仪器、清理设施、工作案台、化学品储存柜等;(5)文物摄影室购置各类专业摄影设备等;6.****点击查看实验室购置三维扫描、三维建模等相关数字化设备和工作案台等。
2.2 建设地点:**市**区**陵遗址公园内。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交货安装期:90日历天(其中交货期:60天,安装工期:30天)。
2.5 招标内容:**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展示提升项目----标本库房设施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点击查看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7日,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0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市****点击查看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点击查看782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王陵东侧
联系人:刘凯宏
电话:0951-****点击查看973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街与银湖巷交叉口向北20米院内
联系人:王丽、姚丽、李茜
电 话 :0951-****点击查看245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