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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00-2025-01041号
三、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2025年度日常零星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益民路**河村益民街63号3楼
中标(成交)金额:85%(综合折扣率)
综合评分法:88.79(分)
工程类 |
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度日常零星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B包) 施工范围:学校**校园桃园街以北,服务类别包含泥工、疏通及防水类,木质家具用具维修类和金属制品类维修类。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经理:刘红杰 执业证书信息:鄂14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6545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罗红青,戴春俐,夏保卫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6-03
2、评审地点:****点击查看(**市**区新港大道16号六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约定,本次采购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等相关国家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收费金额:0.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或线上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word版本),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桃园街109号
联系方式:艾老师 0713-****点击查看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新港大道16号一楼
联系方式:0713-****点击查看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春芬
电 话:0713-****点击查看606
十一、其他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5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