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区三岔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6号地块大堂及公区家具软装采购(第二次)结果公示

东部新区三岔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6号地块大堂及公区家具软装采购(第二次)结果公示

发布于 2024-12-13
正文内容

东部新区三岔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6号****点击查看软装采购(第二次)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东部新区三岔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6号****点击查看软装采购(第二次)

遴选人

**高新区三岔****点击查看公司

遴选人联系电话

028-****点击查看8488

开标地点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管理中心(**市**区梓州大道6699号**地铁1****点击查看停车场综合楼4楼本项目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公示期

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5日

遴选最高限价

中选候选人及排序

中选候选人名称

遴选申请报价

经评审的遴选申请报价

综合评估得分

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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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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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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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遴选申请人(除中选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遴选申请人名称

否决遴选申请条款(遴选申请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遴选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点击查看公司

参选文件中参选函与参选报价参选总价封面中的报价(小写总价)不一致,不满足参选人须知前附表10.3款规定

****点击查看**公司

未按遴选文件要求提供参选人资格业绩证明资料,不满足参选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紫欣****点击查看公司

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澄清,做否决处理

****点击查看**公司

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澄清,做否决处理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监督部门名称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1132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遴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遴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遴选活动。
2.遴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审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遴选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