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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园区金泉路5号 | 1,289,043.00元 | 机动车号牌(百分比):98.00% | 99.85 |
A****点击查看0200 | A****点击查看0200 交通管理设备 | 机动车号牌 | 鲲鹏 | 详见响应文件”五、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一览表“ | 1(批) | 1,289,043.00 |
冯强(采购人代表)、尤永利、李小磊、李良富、陈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货物采购项目)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 %;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1.1%;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8%;成交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5%;成交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25%;成交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按收费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元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8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点击查看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点击查看,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1285。
3、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报价按统一下浮比例报价,因系统只能填写数字,公告显示的中标(成交)金额及单价为本项目最高限价。实际中标(成交)金额为:统一下浮比例报价:2.00%,按实结算。(注:招标文件中规定本项目以下浮比例形式报价,则供应商的报价为:1-下浮比例,例如:供应商下浮2%,则在系统报价表响应应填写为98%。)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建设路上段242号
联系方式:0830-****点击查看519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大桥镇桥溪小院19#楼
联系方式:0830-****点击查看777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830-****点击查看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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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