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民政局2024年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鹿邑县民政局2024年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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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9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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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4年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点击查看-1-1 ****点击查看2024年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 ****点击查看 **市周漯路79号 3,161,025.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点击查看2024年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杜青超 豫 241****点击查看90262
三、评审专家名单
主场:孙全利 、(副场:张宝戌 )、邹 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点击查看协会豫招办[2023]002号文,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42,93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4-****点击查看66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宋河街西段
联系人:郭志刚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2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经五路23号
联系人:张笑中
联系方式:130****点击查看9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志刚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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