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 项目名称:学生宿舍寝室用具采购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区泉水南苑
被投诉人:**藏****点击查看学校
地址:****点击查看**园区
被投诉人:**中昕****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高新区一环**三段1栋5楼
四、 基本情况
**中昕****点击查看公司代理的**藏****点击查看学校学生宿舍寝室用具采购(****点击查看),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3 月 19 日。
投诉事项1:本次招标采购标的物属于家具的,有害物质都依据强标《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本次招标直接将其作为评标因素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投诉事项2:技术要求中的诸多评审因素项,涉及产品原材料及配件(基材、五金件、油漆等)的检测要求,很多检测项目重复,人为增加了潜在竞标单位检测成本,另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最终交付的是整体性产品,只要能提供整体性检测报告即可,如此要求极不合理,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严重损害本项目的公平、公开、诚信原则。
投诉事项3:技术要求中的盐雾试验等级要求不合理,偏向于做了相应检测的供应商,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严重损害本项目的公开、公开、透明、诚信原则。
五、 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 其它补充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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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