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办案区家具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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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08
安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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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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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一楼办案区家具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园区(****点击查看**公司内)

成交金额:叁万伍仟玖佰陆拾元整(359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会议桌、谈话桌、谈话桌、被谈话桌、谈话椅、智能电子存储柜

品 牌:广圣、广圣、广圣、广圣、广圣、广圣。

规格型号:H01、S16、S16.C、S16.A、Z22、W03。

数量:1套、1张、3张、3张、12张、1组。

单价:7700元、2080元、2660元、2300元、800元、17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红、杨继红、王炎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迎宾大道与****点击查看中心C栋316室,联系电话:0564-****点击查看83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诉讼。(地址:安**路与**路交叉口东南180米)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安**路与**路交叉口东南180米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迎宾大道与皋城路**-****点击查看中心C楼316室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工

电 话:0564-****点击查看830

2025年9月8日

本版块所发布信息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目录外非进场交易项目,项目单位是本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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